问:本人在南昌工作8年,社保缴纳8年,现在厦门就业并由单位办理了社保缴纳。请问在南昌的社保可以转移到厦门吗?转移的部分是只有个人缴纳的部分还是也包含了单位缴纳的部分?缴纳年限可以合并吗?
答:流动到我市就业的人员,应在我市城镇企业就业并登记参保后,方可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缴费年限可以合并。
试用期要缴纳社保吗
问:在试用期内需要给外来员工缴纳社保吗?如果需要,是从试用期的第一天开始算吗?
答: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30天内,单位就要按照规定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参保缴费手续,试用期内也是要缴纳的。
中途漏缴影响年限累计吗
问:我的养老保险曾经漏缴3个月,这样会不会影响年限累计?影响办退休手续?
答:由于现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积计算的,中间漏缴3个月并没有大关系。你可以在后面继续缴纳直到满15年,也可以到地税部门申请确认是否可以办理补缴手续,不补缴影响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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