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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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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可以发现几个引人注目的亮点,不仅全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过去因为相对低收入和人员流动性强而消减农民工参保积极性的因素,在《办法》中得到了切实有效地解决,缴费难和转移难很快就会成为过去。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将“两个办法”的主要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群体作为一支新型的劳动大军,为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近2。3亿人,其中进入城市就业的约有1。3亿人,在本地乡镇就业约0。9亿人。

  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如何妥善地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多年以来,始终是社会上关注度最高的一个话题。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在城镇就业农民工的17%,比例相对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城保制度是在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以城镇企业职工为重点的保障制度,其中的有些政策难以适应农民工的特点。

  农民工就业有两个与众不同的显著特性。第一,农民工除了在城市之间转移外,还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其中一部分要返乡养老;

  在第二,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没有明确的下一个就业目标地,因而中断参保的情况较为普遍。

  因此,本次人保部采用单独制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方式进行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显然是很有必要的。

  详细阅读《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条文之后,可以发现几个引人注目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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