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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寿养老保险(A)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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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二)身故保险金、固定年金的申领:

  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公安部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下同)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及有关文件;

  3、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二、如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三、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在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保单质押贷款

  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两足年以上,且保单生效已满两足年的,投保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人申请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80%,贷款期间最长为6个月,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贷款本息达到保险单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

  贷款利率按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逾期还款,逾期期间的利率按原贷款利率上浮一个百分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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