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双轨制走到今天,笔者并无意为之辩护,因为双轨制合理性的所有前提是总体薪酬公平。如果公共和私营部门总体薪酬一致,只是薪酬中工资和福利的比例不同,自然不会引发"不公平"、"涌向体制内"的问题,这正是我们从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看到的现象。但大量统计研究表明,我国公共部门以工资为主的当期收入水平也高于企业,如果考虑隐性收入,这种差异就更为惊人。
因此在总体薪酬显失公平之时,双轨制也就只能和收入差异一同成为众矢之的了。所以,笔者认为当前改革的目标应当是控制总体薪酬公平,而非单纯强调养老金并轨。
还有一点,在计划经济时期,个人没有职业选择权,企业员工也从未得到高工资,而随着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多次养老保险改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差异越来越大,这当然是企业员工所无法接受的,所以我们目前看到的双轨制引发的争议实际上更多是历史遗留问题,这需要政府对历史上计划经济时代个人选择权被剥夺提供补偿,而未来当市场经济完善且总体薪酬公平时,双轨制并不是一个多么可怕的问题。
如今,双轨制改革希望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老员工的短期过渡性补偿来换取长期的制度并轨,恰与经济学原理背道而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