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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来员工如何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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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作出了一些规定。
  因此,该参保人的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如果其在深圳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已满10年,可以选择我市可作为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将其在各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归集到深圳,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申领养老金

  此外,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深圳累计缴费不足10年,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申请继续缴费,待缴费至满15年,可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中规定补缴标准为补缴基数×18%,如果是补缴新条例实施后的养老保险,按什么比例?

  答:目前,新的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已公开征求完意见,还需进行相关完善才能正式实施,补缴新增实施后的养老保险的基数,需要等细则正式颁布实施才能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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