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已经成为当前城镇化发展的关键,但是如何发展城镇化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报告的相关数据可以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方向及路径提供指导意见。
第一,近年来,外出农民工在中小城市工作的比例开始增多。如2012年,外来农民工在地级及以下地区务工的比重达到69.9%,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由于农民工在当地就业是市民化的前提条件,这也意味着中小城镇可以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区域。当前我国就应给予容纳更多外来农民工的中小城镇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允许加快全面放开农民工落户中小城镇的限制。
第二,东部地区就业机会较多,该地区农民工主要以就地就近转移为主,本地农民工比例较高。如2012年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占34.7%,远高于中部、西部的12.9%和9.5%。而东部地区农民工也主要在省内流动,如东部地区83.7%的外出农民工省内流动,也远大于中部、西部33.7%和43.4%的水平。这说明东部地区的农民工市民化就地开展更为合适,更分散型的城镇化模式适合东部地区,这样可以以更经济、更有效、更快速的方式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而中西部地区的本地农民工较少,且大都跨省流动,农民工更强的流动性也决定中西部的中心城市将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区域,这种更为集中化的城镇化模式将更有利于提高其产业集聚和人口承载能力。
第三,2005年东部地区吸纳外出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比重曾达到75.4%,但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的调整,特别是沿海地区更多传统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农民工的区域流向发生明显变化。比如,2012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64.7%,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17.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17.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笔者预计,由于农民工在东部地区从业的比较收益已明显处于劣势,如2012年农民工在东部地区月务工收入仅比中部、西部高1.3%和2.7%。而考虑生活成本因素,中部地区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64元和130元,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228元和90元。未来还有更多的农民工流向中西部务工,这也意味着中西部地区具备加快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条件,中西部地区加以正确的政策引导,如合理引导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更多有资金、会经营、懂技术的农民工向中西部“回归”,将能更好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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