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配套措施,规范制度,提高养老水平。首先整合乡村医生队伍,按照农村居民人数比例配置乡村医生的人数。其次要加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将收入、养老和效益结合起来,保证乡村医生的业务质量。将乡村医生纳入镇村社区卫生统一从业管理,在工资待遇、人员聘用、养老保险等方面同等对待。对其年龄、资质、实践技能进行审查考核,淘汰分流一批年龄老化、技术水平落后的乡村医生;招聘或培养一批掌握适宜技术、有一定资质水平的卫技人员到基层工作;条件成熟后按照执业化要求对乡村医生实行整体非农化身份转换。第三要加强乡村医生的监管,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和发展。加强推动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政府应采取公开招考、定向培养等方式,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通过完善的育人、用人、留人机制,保证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可先进行试点。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先搞试点,积累经验。应避免在发达地区搞得红红火火,经济落后地区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冷冷清清,统一解决全国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使他们消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