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坚持城乡并重。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于2011年7月启动实施,仅半年时间就实现了参保、发放全覆盖。今年7月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并轨运行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至9月末,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0.25万人,参保率99%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104.8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
与此同时,我市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我市已连续8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平均达1180.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60元提高到70元。我市还在苏北、苏中率先取消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保封顶线,全市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83.7%和70%以上,超过省"十二五"规划期末目标。截止今年9月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分别达到94.43万人、116.96万人、63.85万人、66.85万人和55.61万人,参保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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