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年底前可办养老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具有石市城镇户籍、在河北省企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目前尚未参保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补缴后,也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
  自愿参保人员从2010年开始向前以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其中补缴的8%部分和补缴的利息以及应划入个人账户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自愿申请补缴人员补缴的全部费用到账后的下月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项目和标准发放,并参与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

  “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不同,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的待遇也不同。”人社局该负责人说。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即享受待遇人员,按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的,月基本养老金630元;按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补缴的,月基本养老金495元。有视同缴费年限补缴后即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按省统一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

  2010年底前未达到退休年龄,补缴距退休年龄满15年的差后继续缴费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按届时规定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小贴士

  填表数据一经核定不得改动

  1、《审批表》、《信息表》可到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填写表格时,数据一经核定不得改动,否则表格无效。

  3、认真阅读表格下的要求,准备好所需资料及复印件,以免往返办理给您造成麻烦。

  4、如您在申报和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咨询。

  5、各审查部门和参保人档案留存复印件的要求:一是注明其复印件出处和“与原件一致”字样。二是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经办日期。三是复印件原件留存单位或受理建档部门盖章。(来源:河北青年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