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制度。
2008年3月1日,葡萄牙在现收现付制公共养老金之外,建立了个人自愿退休储蓄账户制度。个人自愿退休储蓄账户由社会保障资本基金管理研究所负责,雇员自愿参加,年龄在50岁以下的雇员每月将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4%缴入个人账户,50岁及以上者则需交纳6%。
(2匈牙利取消个人账户制度部分。
匈牙利1998年建立了养老金制度,包括与收入关联的现收现付制以及个人账户制度两部分。为了增加政府收入,降低财政赤字,缓解金融危机的影响,自2010年10月25日,匈牙利政府决定暂停雇员对个人账户的缴费,将对个人账户制度缴费部分转移到现收现付制度中。
(3波兰减少个人账户缴费比例,增设现收现付制子账户。
金融危机下波兰财政赤字增加,为了降低财政赤字,2011年5月1日,波兰政府对公共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改革,在现收现付制下增设子账户,由波兰社会保险局管理。改革前,雇员向第二支柱的个人账户中缴纳工资的7.3%,现收现付制子账户建立后,第二支柱个人账户缴费为2.3%,5%进入新设市的第一支柱子账户中。2013年后,第二支柱个人账户缴费逐渐增加,至2017年上升至3.5%,而第一支柱子账户缴费部分相应减少。波兰政府希望通过这一措施,能够降低政府财政赤字,将国债占GDP的比例维持在5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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