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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灵活就业人员以后也要实行“五险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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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16日告诉记者,江苏省几年前就开始推行“五险合一”,下一步的重点将是督促各地加大推进力度,而新《草案》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灵活就业人员以后也要实行“五险合一”。

  人社部15日公布了新修改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16日告诉记者,江苏省几年前就开始推行“五险合一”,下一步的重点将是督促各地加大推进力度,而新《草案》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灵活就业人员以后也要实行“五险合一”。

  按照目前的社会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则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为此,工伤和生育保险一直只对用人单位征收。江苏省人社厅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陈汝军表示,如果新《草案》对灵活就业人员也实行“五险合一”,相关部门应该会在下一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根据江苏省公布的去年底全省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发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21.8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48.2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53.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05.5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86.44万人。也就是说,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的参保人员最多,而生育、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相对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进入生育和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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