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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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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省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分10个档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

  养老金领取

  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要求,我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拟定了《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8月5日,省长蒋巨峰主持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办法。

  十档标准

  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该办法所涉及的国家试点县(市、区)名单,将在各市(州)政府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政府审核试点条件后报国务院审定。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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