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最低档每月缴331元
2011年度,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新的省平工资计算下来,一档(60%),每月缴纳331元;二档(80%),每月缴纳441.40元;三档(100%),每月缴纳551.80元。
与2010年度缴费标准相比,今年的缴费标准一档(60%)每月需补缴45.40元,二档(80%)每月需补缴60.60元,三档(100%)每月需补缴75.80元。1至6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可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
在医疗保险这块,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按成都市2010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0515元计算下来,5月起每月缴纳193.23元,生育保险月缴费15.26元。成都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5月起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101.72元,生育保险15.26元。
养老保险缴费越高待遇越高
成都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新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根据201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而来的,平均工资上涨了,待遇自然也会上涨。
在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方面,2011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3112元。1月至6月已使用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计算出来后将补发差额部分。
同样,2011年度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领取养老金人员,计发死亡待遇时,也将按33112元(月2759.33元)计算发放。2011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也是331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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