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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怎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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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记载、计息以及对帐单的打印等管理工作,由社会保险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派出机构负责,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管理。社保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录,为每一个参保人员打印上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对帐单》一经打印不得随便更改。

  (3)对年中调转职工,调转当年的计帐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应记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息;

  (4)基金转移时,不从转移中扣除管理费;(5)职工调出时,调出地社保机构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单》;

  (6)职工调入时,调入地社保机构依据调出地区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职工续建个人帐户,做好个人帐户关系的衔接工作。

  12、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养老保险关系怎样处理?

  (1)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辞职,或被辞退、被开除,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劳教、拘役等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待重新就业时到社保机构办理续保手续,中断工作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且领取工伤抚恤金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之和)转入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所在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暂予保留。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免缴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帐户暂予保留,待重新就业时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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