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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职员工能否追讨到养老金仍属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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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发展离职员工追讨养老金一案在走上了法庭13个半月之后,昨日终于有结果。福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深圳市社保局之前作出的对深发展老员工投诉问题的处理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令社保局4个月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他们什么时候能拿到少缴的养老金,仍属未知。

  然而,这个被确认违法的处理决定,早在今年1月已被撤销。71名离职员工代表胜诉了,但社保局新的处理决定是否对他们有利,他们什么时候能拿到少缴的养老金,仍属未知。

  退休才知养老金出问题

  2009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的退休员工黄女士和张女士向记者反映,深发展未为他们71名退休员工足额购买社保,导致他们退休后领到的退休金大幅缩水、生活困难。

  黄女士等人告诉记者,他们退休后退休金少得可怜,深究下去才发现,他们在职时,是深发展未为他们足额购买社保所致。一位张女士是1992年进入深发展工作的,2006年12月退休,在深发展工作将近15年。

  截至2006年,她的个人养老账户有52332.51元,医疗账户有8977.42元,张女士说她医疗账户几乎没用过。“如果按照正常购买社保,我的个人养老账户应该有168372.01元,相差11万元!”

  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

  由于劳动仲裁和法院都不受理这类未缴足社保的案件,因此他们不能直接起诉深发展,而只能直接向社保局投诉。而社保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投诉时效已超过两年,根据有关条例规定,社保局依法不再查处。无奈之下,深发展71名员工将深圳市社保局告上福田区法院。

  原告请求法院判撤销深圳市社保局作出“关于对深发展员工投诉问题的处理决定”,判令深圳市社保局重新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令深圳市社保局全面查处深发展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的违法行为,由深圳市社保局责令深发展为员工补交漏缴、少缴的养老保险费、医疗报销费、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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