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10月10日,川底一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5人死亡。这些人大都是来自河南、四川的农民工,四川巫山、巫溪所占的比例较大。按照当时的赔偿标准,每个死亡人员亲属可得到2万元的赔偿。这个案件裁决后,河南和巫溪的亡者家属都领上赔偿款回了原籍,而巫山的人不服,派了个既是律师又是当地仲裁员的袁某来泽州县交涉。此人不仅懂政策、懂法律,而且还有策略,他抓住当时《企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26号文件过渡之际,以文件规定的5万元赔偿标准,对原规定的1.5万元赔偿标准提出质疑,和泽州县的劳动仲裁人员展开了激烈交锋。苗建军说:“按照原规定赔偿不违法,按照新文件赔偿也合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和袁某以两手对两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人员具体对待,终于使这一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从那以后,泽州县的劳动仲裁员明白,不是一副笑脸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要案结事了,还得靠法律素养和自身素质,靠调解技巧和仲裁能力,因此,他们非常注重学习,向书本学、向调解当事人学、向同行学。苗建军说:“作为一个仲裁员,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因为法律条文是不断进步和完善的。”
(记者吴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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