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为稳定就业局势,经国务院同意,有关部门采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定了就业形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下岗失业问题。
截至200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工作,2700多万名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贡献。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失业保险基金9215.40万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6162.88万元,用于平衡县级财政预算2016.74万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等535.78万元,委托理财500万元。
--8个省本级、85个市本级和153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91864名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8893.80万元。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个省本级、28个市本级和77个县21.4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5个省本级、49个市本级和155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单位多头开户360个、违规开户130个;1个省本级、12个市本级和47个县保费征收机构等单位延压失业保险费收入4.09亿元;1个省本级、17个市本级和136个县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2个省本级、5个市本级和3个县20.40亿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21.9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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