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全文如下: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现将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950年,原劳动部发布《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确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失业救济制度。1986年,国务院公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规定了国营企业中的四类职工为待业人员,并明确了救济金来源、筹集与使用办法。1993年国务院公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将待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1999年国务院公布《失业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走向规范。2006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基金管理规范水平;2010年,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在内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行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逐渐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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