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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灵活就业人员失业金将按3个档次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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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前不少失业人员抱怨,比其他人缴纳的失业保险时间长,领取的失业金却是一样多。

  你缴纳多少失业保险?失业后你能拿到多少失业金?出现什么情况停止领取失业金?近日,《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草案)》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择日实施。新规给我市48万参保人带来哪些利好?记者邀请人社部门专家作解读。

  城乡所有企业和个人都可参保

  据介绍,现行的《江苏省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已实行了16年。而《劳动合同法》和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都已将我国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此次新规参保范围明显扩大,从原来仅限于城镇,扩大到了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新规明确,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标准和以前一样,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2%,个人为本人工资的1%。其中变化最大的是,首次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提供了通道。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合法经济活动且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和劳动关系不固定的人员。这是一个不小的劳动群体。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具体情况的复杂性,《规定(草案)》明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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