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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庆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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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5月1日起,大庆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实现五区四县统享新规,也就是说,产妇生产享受的待遇更丰厚了。
  产前检查可享千元“公费”

  记者了解到,以前产妇在门诊进行检查时都要自费承担。实施新规定后,产前筛查、胎心监测、腹围测量、微量元素测定等门诊检查可以报销了。

  据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实施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检查项目,这笔费用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暂定支付限额为1000元,一般的产前门诊检查都够用了。

  晚婚晚生发放180天生育津贴

  计划内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的工作人员。

  据工作人员介绍,女职工生育发放98天生育津贴。难产女职工,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晚婚晚育的发放180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发放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发放42天生育津贴。

  记者了解到,新规将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5月1日后生产的产妇都将享受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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