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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20种大病报销比例提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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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保、社保、PM2.5监测……这些都是人们所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这些内容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本报记者昨特地约请我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请他们一起为这些热点“把脉”。

  据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到2011年底,全年累计为399.9万外来人口办理了城镇落户,其中,直接进入城市落户的有191.3万人,进入小城镇落户的也有208.6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到去年底,全省有70万流动人口的子女在江苏的各个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85%;全省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和比例均居全国前列。

  千余万外来人员成为“新市民”

  大量外来人口落户江苏城镇的同时,我省对未达到落户条件的外来人口,推出“居住证”制度,让他们成为江苏各城市的“新市民”。所谓“新市民”,是近年来江苏尤其苏南地区出现的一个新名词。致力于“外来务工人员”研究的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春龙认为,“新市民”,主要是指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前来投资、经商的外地人或老外,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是主体。

  “江苏新市民的整体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他介绍,首先表现在基本生存劳动权益得到维护,比较明显的是,在全省数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他们的收入逐年提高,而且拖欠工资情况大为减少,落入“腰包”的实惠比以往多了。其次是安家落户的途径放宽,除了优秀人才直接落户,还能通过买房等方式,成为当地市民;暂时不能落户的,也会逐步拿到“居住证”,为在当地安家落户做好准备。

  进了“江苏门”,就是“江苏人”。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居住证”,每个市都要启动发放居住证,通过完善管理服务,实现流动人口“一地领证全省通用”的“一证通”。目前试点最早的苏州已累计发放200多万张,预计今年7月,苏州将全面完成居住证的发放。据了解,在江苏的流动人口拿到居住证以后,能享受本地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待遇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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