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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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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统一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7 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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