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日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定实施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山东日照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改革山东省日照市生育保险制度,将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纳入统筹,调整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建立配偶无工作单位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制度。

  日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定实施

  日前,山东日照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改革山东省日照市生育保险制度,将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纳入统筹,调整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建立配偶无工作单位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制度。

  社会统筹范围扩大计划生育医疗费纳入统筹

  《意见》规定,日照市生育保险社会统筹项目为: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所需医疗费用,按照日照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生育保险享受条件为:职工凡履行了法定结婚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费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并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或流产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翻两倍

  关于生育医疗费范围和标准,《意见》规定:女职工生育的医药费用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实行定额包干。顺产生育费用1200元;难产(专指剖腹产)生育费用2500元。对于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参保男职工,按上述标准的50%发给生育补助金。关于计划生育医疗费范围和标准,《意见》规定: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的,手术费用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实行定额包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费用150元;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的费用25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费用35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费用450元。实施绝育手术或实施绝育手术后需要恢复复通手术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报销。非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明确《意见》规定,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下列项目不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不符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二)不符和日照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三)婴儿的治疗费、喂养费、衣服费、洗澡费、床位费及其他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四)因生育而引发的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生于并发症),其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规定办理,超出部分生育基金不予支付。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在欠缴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以补支。

  用人单位统一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意见》规定:凡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都要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依法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驻日照的国家、省属企业单位,不分隶属关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暂不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全市统一比例,市、区县分级统筹。用人单位以劳动保障部门已核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实行社会化发放个人领取待遇

  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发放程序,《意见》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或生育职工个人按规定持有关证明手续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计划生育费用的,因怀孕自然流产或经计划生育部门同意流产的、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绝育后允许恢复复通手术的,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流产的同时提供医务部门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流产证明;参加了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剖腹产生育的应提供住院期间的病例。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