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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育保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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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新版《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的出台,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也随之进行了调整,浙江中智雇员服务中心温馨提醒有关女职工注意以下事项:

  2、 生育医疗补贴费及申请:

  ① 享受条件:女职工在生育时,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缴纳生育保险满一个月;

  ② 生育医疗补贴费用及申请:请在产后或术后三个月内,将生育报销所需材料(出生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交至我司,由我司为您申请生育医疗补贴费等费用,如您不便提供,可由他人代交。其中,生育医疗补贴费支付标准为:剖宫产 2000 元、助娩产 1500 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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