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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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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青岛市对生育诊疗费实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之间的网上结算,即女职工到协议医疗机构诊疗,诊疗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单病种最高限额结算标准结算,职工不再垫付诊疗费。

  青岛怎样享受生育保险:

  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报销157元检查费。

  三、4-10个月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院,生产前在该定点医院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社保范围内375元检查费用。

  四、分娩时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医院与社保直接结算生育费用,根据并发症的不同,报销费用不同,平均顺产1400,刨腹产2400。

  五、产后,到户口所在公安局给小孩落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六、每月1-10号(逢节假日提前办理)带一卡一册,及《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青岛市工商银行的活期结算存折、社保卡原件到青岛FESCO办理产假工资手续。

  注:需要到外地生育的女职工,须提前一个月办理转生手续,须提供资料:个人申请、一卡一证一册,由青岛FESCO为其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生产后,将所有检查及住院的病例、发票、明细等资料提供给青岛FESCO,流程同上述五、六条,报销费用在发产假工资的第一个月一次性打入存折(青岛市工商银行的活期结算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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