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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西“家属工”多缴社保费 当地称钱进国库无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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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底至今年3月初,陇西县600余名60岁以上的“家属工”根据人社部门的要求,在每个人一次性补缴了15年、总额为25929元的养老保险费用后纳入了社保范畴。

  去年底至今年3月初,陇西县600余名60岁以上的“家属工”根据人社部门的要求,在每个人一次性补缴了15年、总额为25929元的养老保险费用后纳入了社保范畴。

  “家属工”缴完费用后不久发现,其实就在他们办理社保期间,省人社厅已于2010年12月22日出台了关于“家属工”养老保险办理的明确规定和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远远低于他们此前补缴的缴费标准,且80岁以上人员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养老金。但这一有利于“家属工”的政策直到2011年3月4日才传达到地方,多缴费的“家属工”要求人社部门退还多收费用,人社部门称钱已进入国库无法退还。

  “家属工”被纳入社保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上世纪70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委会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77岁的孙万珍老人是沈阳人,老伴是原陇西冶金有色机械厂的正式职工。上个世纪70年代,她千里迢迢从东北来到陇西,在陇西冶金有色机械厂的“家属厂”上班。孙万珍告诉记者,当时她在食堂上班,厂里还有许多像她一样的职工家属也在“家属厂”上班,他们这些人都是正式职工的家属,厂里将一些杂七杂八的活交给他们干,干一天就给一天的工资,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全部没有。

  2010年9月19日,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的[2010]72号文,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用后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今年80岁的家属工米玉芹告诉记者,陇西县人社局当时就补办养老保险这一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他们厂的许多“家属工”在去年10月底到今年3月初,每人补缴了15年共25929元的养老保险费用。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10月底至今年3月初,陇西县共有600余名“家属工”交钱后被纳入社保范畴,其中绝大多数年龄在60岁以上,80岁以上的有8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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