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企业将应缴社保费作为补贴发放违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文登某机械加工公司应员工李某的要求,将每月300多元的社保费当做补贴与工资一起发放,可是在李某离开公司后却向市劳动监察处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9月8日,该公司为其补缴了两年的社会保险费。

  文登某机械加工公司应员工李某的要求,将每月300多元的社保费当做补贴与工资一起发放,可是在李某离开公司后却向市劳动监察处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9月8日,该公司为其补缴了两年的社会保险费。

  2010年5月,李某来到文登某机械加工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月工资为2700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合同签订后,李某向公司提出不想办理社会保险,想让公司把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直接发给他,公司应允,于是每月将300余元的社会保险费以补贴形式与工资一并发放给李某。今年5月,合同期满,李某辞职离开公司后,到市劳动监察处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

  文市劳动监察处执法人员说,这家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补贴形式发放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公司应无条件为李某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对此,他们呼吁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不得任意变通。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