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广州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力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力推动全市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据全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7080元增加到2010年的12676元,年均增长12.4%,2010年同比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11.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2005年的5396元增长到2010年的8987元,年均增长10.7%。圆满完成全市农业与农村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的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万元、年均增速7%的目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一、“十一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一)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带动农村居民就近就业,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2005年的4217元增加到2010年的7776元,年均增长13.0%,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总纯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59.6%提高到2010年的61.3%。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外出务工环境改善,务工人数逐年增加。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农村居民从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达94.3%。二是全市连续多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2005年的每月510元调整为2010年的每月1100元。2011年3月全市将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300元。三是全市逐年加大对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工资收入水平。2010年全市共组织农村劳动力和在职农民工培训6.78万人次,其中本市农村劳动力4.72万人次。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稳步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和经营水平,着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由2005年的1685元提高到2010年的2050元,年均增长4.0%。其中,人均第一产业家庭经营纯收入1259元,比2005年增长6.1%;人均第三产业家庭经营纯收入700元,比2005年增长61.7%,年均增长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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