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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个体参保人员,6月起按新标准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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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2011年四川省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成都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分为三档:一档(60%),月缴费379.20元;二档(80%),月缴费505.60元;三档(100%)月缴费632.00元。

  当年公布“上一年度省平工资”前,已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足额补缴当年度使用“上一年度省平工资”调整前的差额缴费部分(已办理领取养老金审核手续的个体人员不再补缴)。

  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直接相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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