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深圳市社保局:补缴养老金对现有参保人不公平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深发展前员工状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下午,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进行澄清和解释。市社保部门表示,在深发展前员工要求追讨企业少缴交的养老金一事上,社保部门并非不作为,更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因为这些员工的投诉已经超出了两年的追诉期,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不再查处的决定。

  深圳市社保局:补缴养老金对现有参保人不公平

  养老金“缩水”,社保局不作为?社保部门昨回应——

  超过2年,养老金难以追缴

  社保部门提醒:市民一旦发现企业欠缴行为应及时投诉

  近日,深发展前员工状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下午,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进行澄清和解释。市社保部门表示,在深发展前员工要求追讨企业少缴交的养老金一事上,社保部门并非不作为,更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因为这些员工的投诉已经超出了两年的追诉期,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不再查处的决定。社保部门由此提醒广大市民,应对“企业少缴、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予以关注,呼吁市民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法定时限而不受法律保护。

  1追缴养老金只有2年追诉期

  深发展前员工在诉求中称,深发展一直没有按照员工的实际月工资总额来缴交养老保险,导致他们退休后发现养老金大幅“缩水”,他们要求社保部门有所作为,帮助追讨他们应得的养老金。

  对此,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深发展前员工提出的具体诉求,是希望补缴10多年的养老保险费,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也就意味着对于超过2年的违法行为,在社保局依法行政权限范围之外,社保部门是难以查处的。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条就特意提醒参保人: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所以我们再次呼吁市民群众,请及时查询自己社保缴费情况,发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在法定时效内到我局投诉企业的违法行为。”

  至于为什么追讨养老金要设置2年的追诉期?黄险峰解释说,所有法律法规对合法权益的保护都有时效的规定,其立法本意就是督促合法权益受侵害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避免因时间相隔太长而难以处置,也避免将小问题拖延变成大问题。“目前按照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能追缴2年,是符合法律的精神的,如果允许不受限制的补缴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黄险峰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