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打基础、强素质、抓规范、上水平”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和规范化建设,保障民生的作用进一步彰显,创新社会管理的改革进一步深化,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呈现出“规范、提升、突破、有序”等特点,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城乡低保等不断规范
近年来,我市不断规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艾滋病生活救助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去年底,市民政局在8个县(市、区)和阜阳开发区随机抽取17个村进行救助对象走访调查,提高了人民群众政策的知晓率。
针对我市养老机构重建设轻管理、重入住轻服务的实际情况,市民政局就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研究制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规章制度。
除此之外,市民政局还对全市地名工作进行有效规范管理。目前,我市已建立市及8个县(市、区)地名数据库,编制出版《阜阳市行政区划图》。加强城乡设标,完成600多条道路的标志设置,共设路牌600多块,巷牌1300多块。
救助标准、养老服务水平等不断提升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市逐年提高救助标准:2011年,阜城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240元提高到2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1500元提高到17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市政府投入2300万元,建设了一所标准一流、服务一流、设施一流的市级公办示范性老年公寓。同时,还积极引导,吸纳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
在医疗救助方面,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两个“一站式”服务结算平台,简化了救助程序,方便了群众办事,极大地提高了救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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