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南昌市政府发文提高环卫临时用工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环卫临时用工待遇由58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800元/月,其中含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要求各环卫临时用工单位应当与环卫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按有关规定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环卫工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为环卫临时工购买意外保险。
这一消息让环卫工人感到欣慰,市容处吴处长表示,政府通过下文的方式提高了环卫工人的用工待遇。而环卫工人的工作性质特殊,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外,购买意外保险则保障工作时发生意外,可以说是为环卫工人上了双保险。
但郭美云和魏香兰等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按理应当属于工伤,而用工单位无不例外的提到了因没购买工伤保险,无法按工伤保险赔付。对此,吴处长表示,目前,市政府的举措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环卫工人工伤的问题。一旦在路面工作发生工伤,除肇事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外,环卫工人依靠基本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就能解决问题。
“政策出台就必须执行。我们正在进行调研和摸底,并将进一步对环卫工人进行体检和甄别以确定参保人员。”吴处长表示,目前文件已下达给各区政府,将尽快落实提高环卫工人用工待遇和参保工作。
思考:应继续加大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障力度
近年来,环卫工人工伤事故频发,也让环卫工人工作环境受到关注。“我想呼吁,社会车辆不要随意丢撒垃圾,一片垃圾就有可能结束一名环卫工人的性命。”吴处长说,这也是预防环卫工人在清扫道路时发生意外最有效的办法。
吴处长表示,除此之外,南昌也将大量采用扫道车,通过机械化扫道来改善环卫工人清扫机动车道的危险问题。在2011年,南昌机动车道的机扫率将达到40%。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环卫工人工伤事故多数发生在凌晨,肇事车辆逃逸情况也较多。“在南昌机械化作业程度不高,基本上靠人力清扫道路,而环卫工人在大街上清扫道路,与汽车为伍。”徐坊环卫所所长潘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环卫工作的高危险性,环卫工人工伤保险问题则不可或缺。若环卫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也就能更好的得到工伤赔偿。
潘伟也提到基层环卫所用工紧张的问题,目前环卫所用工结构偏老龄化,环卫工人无法参保也就无法购买工伤保险。目前,按政府新发文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用工结构,吸引部分年轻人参与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来。他认为,目前虽有改善,但仍不足,还应加大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障力度。(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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