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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个人骗医保处理办法将停社保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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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骗保者缴纳罚款费用后恢复医保待遇,但还将对该参保人员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期限为三年。在此期间,参保人员的结算方式将做改变,所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在经过指定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医疗费用才能够一年一次到指定的区县按规定给予报销。

  被列入重点审核范围的参保人员,应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对于不配合医疗费用审核的,将会被暂时改变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由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改为个人全额垫付后再报销。

  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已经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对利用社保卡在短时间内多次就医、重复开药的行为进行筛查,对其中涉及有药品倒卖等骗保行为触犯刑律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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