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重点审核范围的参保人员,应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对于不配合医疗费用审核的,将会被暂时改变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由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改为个人全额垫付后再报销。
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已经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对利用社保卡在短时间内多次就医、重复开药的行为进行筛查,对其中涉及有药品倒卖等骗保行为触犯刑律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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