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镇居民医保是我市38项民生工程之一,是一项涉及面最广、覆盖范围最大,老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民生工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市委、市政府从2007年7月,已在全市范围启动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时已三年,惠及老百姓198万人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支出为20867万元。为使广大的居民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现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如下:
一、居民如何办理医保参保手续?
答:(一)在校学生: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由学校统一到所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由学校代收代缴保险费。
(二)新参保居民:以户为单位,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1张(学龄前儿童暂不提供照片)于每年6月1日至8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三)续保人员:携带居民医保证、IC卡、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社区)进行续保确认;医疗保险费由街道(社区)代收代缴。属困难人群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的2个月内参保缴费。
二、居民医保享受的门诊待遇?
答:(一)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30元缴费的人员,累计金额在50元至2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30%比例报销;按200元缴费的人员、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累计金额在50元至4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40%比例报销。
2、门急诊待遇: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报销60%,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案例:陈同学在打篮球时扭伤脚,在我市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共花费医疗总费用500元,无自费项目,可报销金额为:500×6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