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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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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该说是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具体有什么要求的吗?我母亲06年退休的,还是无意中听广播听到的.请问怎么领取啊?还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啊?

  (二)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1、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资格。

  2、街道(镇)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审核在社区申请持证退休职工的资格。

  3、企业或社区将经过审核的名单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困难企业的认定

  由市相关部门会同区县制定困难企业认定标准,并依照标准分别对困难企业予以确认。

  (四)奖励金发放

  1、对在企业申请的持证退休职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经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由企业直接发放。

  2、对需市、区县财政支付困难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分别将经费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由财政支付的其他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由人口计生部门在财政资金拨付后负责发放。

  3、本意见实施前应由企业和市、区县财政支付的一次性奖励金原则上两个年度内兑现到位,本意见实施后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企业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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