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东莞 信诚人寿 海军
【摘要】江生,25岁,经理,月均收入5000元每月定额定投基金1000元,房货25万,需供30年,银行存款8万,用于保险的投入不超过4000元/年。在这我为他设计的是信诚定期寿险附加医疗保险计划。
客户资料:江生,25岁,经理,月均收入5000元
分析现状:
主计划利益: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50万.
附加计划利益
1.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
(1)及时援助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生效日起90天后确诊患有如下10种疾病之一,且符合约定的给付条件,即可享受及时援助保险金30,000元,每一种疾病的及时援助保险金以一次为限。同时,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相应等额减少。
注:我们提供及时援助保险金的10种疾病如下: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良性脑肿瘤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7.双目失明8.心脏瓣膜手术9.严重脑损伤10.严重III度烧伤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生效日起90天后确诊患有28种重大疾病之一,我们将按200,000元
扣除累计给付的及时援助保险金后之余额计算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此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所附主合同保险金额变更为:所附主合同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
若主合同保险金额变更为零,则主合同效力终止。
以上2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200,000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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