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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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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知道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的区别吗?假如知道的话,有一些问题就轻而易举的解决了。针对这个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两者的区别。
五、保额确定和给付:

  工伤保险补偿金额的确定是根据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和国家有关的福利政策,由政府根据伤残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确定。保险金额的补偿(即给付),完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补偿,伤残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多少则补偿多少,决不封顶。若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参保而发生工伤事故,则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补偿金额,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者,并视情节轻重对用人单位予以相应处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额的确定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确定。赔偿金额的给付,按合同规定办理,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封顶原则。

  六、待遇和给付对象:

  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机构补偿。因为伤残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补偿金或按月支付补助金、护理(扶助)补助费;因工死亡员工补偿有: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补助。伤残员工或死亡亲属已获得商业保险给付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补偿。给付对象为法定受益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待遇由保险公司给付。包括死亡、残废、医疗、停工给付。给付对象为法定或指定受益人。

  七、保险程度:

  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仅满足于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前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根据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多少而决定,多缴多得。

  八、法律关系: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法规调整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事故的程序法规和实体法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法规的调整范畴。

  九、管理体制:

  工伤保险由国家授权的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我市由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经办。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金融系统的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我市由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代理经营。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除行政事业单位外)都必须无条件参加工伤保险,否则违法。单位在选择参保时要牢记:政府强制性保险优先于商业性保险,有主次之分,但两者并不排斥,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因为它们都是为民造福的光荣事业。总之,已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用人单位,仍必须参加国家强制性的工伤保险。

  所以意外伤害是人身必备的一张保单,低保费、高保障,是现代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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