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雷NO4:投资方向不明晰,银信合作产品到期收益不如存款
事件回放:2008年12月,江苏银行发行了一款名为“紫金理财2008增长1号”的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的投资方向为中融国际信托发起的信托计划。据其相关产品资料,该计划投资于债券、票据产品、股票和基金,并约定“本产品大部分资金用于稳健投资,少量投资于风险类资产”。产品期限为18个月,采用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结构,适合投资人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机构和个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56%~11.1%。
以上资料,特别是关于投资方向比例的说明,让很多投资者,包括专业分析人员都认为该产品是低风险产品,最终的收益虽然可能达不到11.1%,但也会太低。但这款产品到期后,却只获得了最低收益2.56%。笔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在产品开始时候将等额资金先存1年定期存款,到期后在把这1年定期存款的本金及利息转存半年定期存款,则可获得的年化收益为3.8693%(假设定期存款无金额限制),也就是说,这款产品的最终收益不及定期存款。
警钟长鸣:该产品到期后,笔者曾致电江苏银行,询问该产品的具体投资方向。当问及该款产品投资于中融国际信托的那款具体产品时,工作人员回答“没有具体透露”,当问及股票、基金与固定资产投资的配置比率时,该工作人员也回答“不知道”。
这款产品最终未达最高收益,按照其公开的信息分析,其问题应该在于资金过多投向了风险类资产,而且这部分投资最后获得的收益不高。而在产品说明书中,其约定“本产品大部分资金用于稳健投资,少量投资于风险类资产”中的“大多数”和“少量”没有具体的比例,投资者也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对江苏银行和中融国际信托在资产配置中的失误进行索赔。由于投资者在产品成立之时无法获知这款产品到底有多少比例投资于风险类资产,这款产品整体风险在那时是无法判定的,江苏银行宣传该产品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机构和个人也是不合适的。
笔者要在这里提醒,对于单一性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风险水平和收益水平。目前,有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都会很笼统地提到投资方向,而这些方向的投资风险是不一样的,甚至差别很大。如果没有对每种投资的比例做相应约束,投资者很难把握整个理财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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