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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何生病导致 附加医疗险续保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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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人生病了,附加医疗保险续保就遭拒。针对张女士的这个困境,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投保人,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解读合同条款,弄清附加险的保障期限和续保条件,确保买到适合自已的保障。

  当得知连续投保了7年的投保人身体欠佳后,保险公司在理赔两次后竟然作出拒保的决定。近日,家住东山杨湾屯湾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的遭遇,并认为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存在违约。

  2003年9月,张女士就在熟人的介绍下,参加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吉庆有余分红型两全保险。据保险业务员介绍,这份保险期限为十五年,主险加附加险每年缴纳保费1700多元,主险是吉庆高照、附加险就是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张女士只要每年按时缴纳保费,15年期满的时候,她就可以把基本保额都拿走,还可以领走所有的年度红利,同时生病的时候还能有一定的医疗赔偿。

  2005年,张女士开始感觉身体不舒服,经医生检查后被确诊患上糖尿病,第一次入院治疗一共花费了5000多元。出院后,张女士带着发票和病历前往保险公司理赔。经保险公司认定,张女士拿到2000多元的理赔款。2006年,张女士再次感觉身体不适住院治疗,此次也顺利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领取2000元的理赔款。

  前些天,张女士眼看新一年的续保时间就要到了,按惯例前往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但令她感到惊讶的是,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却只肯收取1400多元的主险保费,而拒绝收取300多元的医疗附加险保费。“他们说你生糖尿病,已经上保险公司报过两次医疗费了,这次不能再续保医疗保险了。”张女士说,附加险不让续保,就意味着今后治疗糖尿病,就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理赔。和家人商量后,张女士决定退保,拿回之前缴纳的所有保费。

  不过,保险公司却表示,“要退保可以,不过只能退8000多元的保费”。对此,张女士想不通:“7年,我一共缴纳保费近13000元,两次从保险公司理赔到4000多元治疗费,如果只能退8000元,不就等于看病理赔到的钱就是用了自己的钱吗?那我买保险有什么用呢?再说现在是我要续约,保险公司又不给续,这是什么霸王条约。”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查阅张女士的保单后表示,张女士投保的是吉庆有余分红型两全保险主险和住院医疗附加险,她可以继续持有这张保单,继续交主险保费;到15年期满的时候,她就可以把基本保额都拿走,还有所有的年度红利都拿走。“这份保险中的主险和附加险并不是一类险种,医疗附加险是短期险,公司一年一审核,主要根据投保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核准,如果能上这个产品,保险公司就给保,投保人就能得到一定的医疗保障,如果审核不通过,公司就有权做出拒保的决定。”这位工作人员说。

  商报律师团成员蒋勇伟律师就此评价说,保险公司是否违约主要看保险合同条款,看条款中对附加险的保障期限和续保条件是否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接触附加险的合同。蒋律师提醒广大投保人,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解读合同条款,弄清附加险的保障期限和续保条件,确保买到适合自已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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