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山西城乡居民医保整合:22类重大疾病纳入医疗救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超出限(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指定救治的医院承担。
 
  同时拟规定,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低于7万元;参保人员在省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
 
  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高额的住院或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报销,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40万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起付标准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提高2%—3%。
 
  统一医保目录扩大用药范围
 
  《通知》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宫颈癌、乳腺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等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其中参保贫困家庭儿童中1-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由慈善基金会补助30%,实行免费救治;参保人员患有肺癌、食道癌等21类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
 
  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起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参保缴费标准。中小学生和大专院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流动人员在居住地参保缴费,农村居民尚未发放使用社保卡的仍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其他居民以所在社区、乡镇、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医保费代征工作。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资助。
分享到:

本周精彩推荐
推荐阅读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健康医疗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