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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赔付加码:太平人寿“福禄倍至”现“多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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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次重疾理赔后保险合同即宣告终止?这一在行业内通行已久的重疾险产品设定,现在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近日记者获悉,太平人寿在其重疾保障产品体系中再添新成员,推出全新的重大疾病保险——“太平福禄倍至重疾保障计划”系列(以下简称“福禄倍至”)。其在重疾理赔上采用了“多重给付”的方式,将保障范围内的66种重大疾病分组进行多重给付,最高赔付次数可达3次。同时还包括14种高发的轻症疾病额外给付、豁免保费等责任,为重疾保障大大“加码”。
 
  据悉,“福禄倍至”系列产品包括“太平福禄倍至重疾保障计划”和“太平福禄倍至B款重疾保障计划”两款。“福禄倍至”保至终身,“福禄倍至B”则配置了保至65岁或80岁的自由保险期间及满期返还保额等多项产品利益,供不同客户按需选择。
 
  据了解,“多重给付”是“福禄倍至”最具特点的一项设定,其所保障的66种重疾被划分为三组,被保险人一旦罹患重疾,先行赔付一倍基本保额,保险合同仍然持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此后又罹患了重疾,且该疾病与第一次罹患的重疾不在同一组别,公司即再赔付被保险人一倍基本保额,在保险期内,最高赔付次数可以达到3次。值得一提的是,这款产品还具有人性化的豁免责任设定,即交费期内,当被保险人首次不幸罹患重疾后,公司将豁免其余下所有未交保险费。
 
  “福禄倍至”除了在保障范围上扩展到66种重大疾病种类,太平人寿还特别提供了如轻微脑中风、原位癌、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等14种较为常见的轻症疾病保障,客户一旦发生保障责任中的轻症,即可获得20%基本保额的额外赔付。“重症+轻症”的模式使客户在患病的多个阶段都可以获得资金支持,早发现早治疗,提高疾病的治愈率。
 
  此外,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全方位保障需求,“福禄倍至”还特别提供附加意外伤害保障供客户选择,意外身故、伤残,公共交通及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最高给付可达2倍该附加险基本保额,为客户全面打造涵盖重大疾病、轻症、意外等一体化的超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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