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关注健康,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因此普通家庭更应将重大疾病保险作为购买的重点,以提高医疗品质,减轻家庭负担。以下介绍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4.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4.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4.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5附则
5.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常设机构,研究重大疾病保险相关疾病医疗实践的进展情况,并组织人员定期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修订。
5.2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8月1日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本规范。对本规范施行前已经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3本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