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产品是作为附加险来销售的,因此需要注意它与主险的关系。如果主险合同终止,那么附加险也随之失效,而附加险的终止在保险额度上是会影响主险的。例如,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其身故保险金按如下方式重新确定:
(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所对应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①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②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2)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的身故保险金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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