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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类重大疾病获最高60%国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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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大病医保,根据最新的消息显示,22类重大疾病获最高60%国家补助,并且大病报销可实行即时结报。

  卫生部公布,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即通称的“大病医保”。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而针对特重大疾病,卫生部日前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

  在提高报销比例、零差价药物全覆盖等一系列医改惠民政策出台后,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在众人期盼中终于揭开面纱。从胶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胶州大病救助制度从11月1日开始施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重大疾病,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其他疾病自负费用超过两万,最高可给予60%的补助,并由卫生、财政、民政三部门联合建立制度,最大限度帮助居民避免因病致贫。

  首位救助对象领取6万元

  2012年10月31日上午,胶西镇的高晴(化名)母亲来到镇卫生院,领取了6万余元的救助款,成为胶州市首位领取大病救助金的居民。今年刚18岁的高晴,在年初时突然被查出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此后开始了漫长的求医之路,辗转各地接受治疗,给这个务农为主的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仅7月1日以后的这段时间,高晴就已住院三次,花费36万余元的治疗费用,经过新农合报销了9万8千余元。大病救助政策出台以后,考虑到这家人的情况特殊,提前一天将补助费用发放给高晴母亲,经过核算共补助6万余元。

  22类重大疾病补助60%

  胶州大病救助从2012年11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享受补助政策的居民将由当地卫生院通知,居民自行到卫生院领取。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符合条件的即可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补助标准按照病种有所区别。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在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经过报销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将对超出3000元的部分给予60%的补助。属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的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对超出3000元的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这22种重大疾病为: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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