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详细解读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俗称大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

  三)、重大疾病按保险金给付形态分类:

  重大疾病保险可分为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独立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和回购式选择型重大疾病保险五种。

  (1).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有重疾、死亡和(或)高残;总的保额为身故保额,但包括死亡保额和重疾保额2个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有保单上所列的重疾,保险公司可以按比例给付重疾保险金,用于医疗和手术费用等开支,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疾就身故了,则全部的保险金作为身故保障,由受益人领取。也就是如果发生重疾,给付总保险金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重疾保险金,还剩下点身故保险金。

  (2).附加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作为寿险的附加险来附约,保险责任包括重疾和身故高残两类。不同于提前给付型的是该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被保险人患有重疾开始至保险公司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120天不等。举个例子:被保险人投保的这类产品,生存期间为30天。那么从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开始继续生存30天后,保险公司给付重疾保险金,之后再身故还有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患重疾或者患了重疾没有活过30天,那么只有身故保险金,没有重疾保险金。此类产品的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为重疾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3).独立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

  独立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包含的身故和重疾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各种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就是各管各的。患重疾,就给付重疾保险金,死亡保险金为零;如果没有患重疾就身故,则给付身故保险金。此类产品较易定价,即单纯考虑发生重疾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但对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严格。

  (4).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针对重疾的种类而设计的,同时可以应用于以上诸类产品中,主要考虑某一重疾的发生率,死亡率和治疗费用等因素。被保险人患某一种重疾,按比例给付重疾保险金,其死亡保障不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