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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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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市走势对不同保险理财产品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投连险的影响最大,然后是万能险,最后是分红险,对保障型产品则没有什么影响。

  发行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

  缴费方式:趸缴或限期年缴(3年、5年、10年或20年缴清

  保险期限:终身

  产品特色

  提供身故保障和双倍意外保障

  提供高频率生存金给付并可享受累积生息

  提供红利分配、兼顾保障理财

  提供五种缴费方式,方便客户选择

  提供保单质押贷款和减额缴清功能

  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一)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第2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到来者为准)止,本公司每2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二)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到来者为准)起,本公司于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二、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返还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本公司向投保人返还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或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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