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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性心脏病是属于重大疾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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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黄小姐去年被诊断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还做了手术。其父亲几年前为其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在出院后,黄小姐便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要求支付12万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黄小姐去年被诊断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还做了手术。想着其父亲几年前为其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在出院后,黄小姐便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简称“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要求支付12万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但她却得到失望的答案:对方以黄小姐不属于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为由,拒绝为其支付保险金。无奈之下,黄小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此案昨日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状告保险公司索要12万保险金

  黄小姐诉称其父亲是在2006年4月22日为其购买的康宁终身保险,保额为6万元。3年后的11月24日,黄小姐患病住院,被诊断为患有风湿性心脏病,随后医院为其做了手术。

  按照《康宁终身保险利益条款》中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在本条款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黄小姐认为其所患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于是在其出院后,她随即向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要求支付12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但却收到了对方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书。无奈下,黄小姐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其12万元的保险金。

  而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之所以不愿意支付,是因为他们认为,黄小姐的病情尚未达到《康宁终身保险》条款承保的责任范围;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相关规定,黄小姐住院期间所实施的手术也不属于本条款责任范畴。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相关条款有歧义

  那么《康宁终身保险利益条款》(下简称《条款》)中对重大疾病等是怎样规定的呢?该《条款》释义部分列有“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注1);(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注2)……”另在下一段列有“注释:1.心脏病(心肌梗塞)是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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