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
8月1日,重疾险定义的行业统一工作将全部完成,届时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产品都将遵循《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进行开发和销售。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规范》的出台会促使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时相对容易,但消费者对于各种疾病发展到何程度的种种解释不一定能全部理解。届时,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仍在所难免。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上第四个制定并使用统一重疾险定义的国家。专家指出,此举将利于消费者投保时货比三家,根据自身的年龄及需求,在林林总总的重疾险产品中做出适合自身需要的选择,有利于避免营销误导;在发生重大疾病后,可使投保者得到合理赔偿,减少理赔纠纷。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疾险的经验数据,促进健康保险产品的自主创新。
“老保单”将如何处理?
新的规定出来了,那么“老保单”将如何处理?理赔的原则又是什么呢?新的重疾险会不会涨价?这些恐怕都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北京明亚保险经纪公司总裁杨臣说:“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保险公司公布的老的重疾险的理赔原则里找到一些灵感。”
截至目前,所有已经发布理赔原则的保险公司采用的都是从宽理赔的原则,即:与《规范》比较,如果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承担的任何一个疾病的保险责任较大或范围较广,将按照原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如果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承担的任何一个疾病的保险责任较小或范围较窄,将按照《规范》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
专家指出:《规范》的出台对重疾险的费率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消费者在购买时还是应该从自己的需求出发,不必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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