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30岁的某男士购买了10万保额的“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每年缴费4860元,在他的保单经过整年度满20年后,他的保险利益有:
(1)他的健康保障已经达到了16万元,其计算方式为:10万元×(1+3%×20年)=16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他此时不幸患有33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一旦确认属于保单保障范围内的责任,即可以得到16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金;
(2)他的身价保障已经达到了12万元,其计算方式为:10万元×(1+1%×20年)=12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他此时不幸因疾病(合同外疾病)或意外身故,可以得到12万元的身故保障金;
(3)如果他健康地生活着,在他满66周岁后还可以将对应现金价值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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