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的确,在近期比较集中的产品停售中,营销员提及最多的噱头是“保监会叫停快返险”。2012年1月15日,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发的两全保险首次给付生存保险金应当在保单生效满3年之后,保险期限不得少于5年。于是,近期不断有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传出将于3月底停售。公司涉及寿险行业几大巨头,地区覆盖广东、山东、福建、贵州、黑龙江、辽宁等十几个省份。
但代理人没有告诉卢女士的是,保监会此次《管理办法》并没有强制叫停规定政策出台前的产品。而且,“三八”节促销活动期间,该保险公司上调了代理人佣金。
其实,在寿险市场,“炒停售’的概念早已被广泛应用,主要利用客户的盲从心理,在保险公司短期业绩的冲刺阶段,尤其常见。
为约束“炒停售”的行为,保监会2011年还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名义进行宣传炒作及销售误导,并且有明确处罚规定。但这样一种促销手段仍在或明或暗地进行中。
其实,一般保险产品的停售,大致会有以下三种原因。
一是产品赔付率过高、运营成本太高、盈利状况不佳而采取的对策。暂停旧品转而推出所谓的“升级产品”,本质上是与提高保险费率或降低保险利益一样的。?比如前几年“太平洋(601099)安泰终身医疗补贴险”。
二是产品卖得太好,单一产品在整个公司销售收入中的比例太高,由于未来偿付原因使得资金风险过于集中,所以要暂停,以控制保费结构。如以前新华人寿的红双喜D款。
三是原有产品卖得不好,不能适应市场需求,需要做些更好的改进以真正达到“升级”的效果。这种暂停销售其实是被市场淘汰的结果。这种产品其实很多。
第一种情况下,产品本身是好产品,而保险公司“吃亏”,如果是这样的停售,那么消费者自然可以去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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